遵大路
诗经·国风·郑风〔先秦〕
遵大路兮,掺执子之袪兮,无我恶兮,不寁故也!
遵大路兮,掺执子之手兮,无我魗兮,不寁好也!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沿着大路跟你走,双手抓住你的衣袖。千万不要嫌弃我,不要忘记故情把我丢弃。
沿着大路跟你走,双手紧紧握住你的手。千万别嫌我貌丑,不要忘记感情把我丢弃。
注释
遵:沿着。
掺(shǎn):执,拉住,抓住。
袪(qū):衣袖,袖口。
无我恶(è):不要以我为恶(丑)。一说“恶(wù)”意为“讨厌”。
寁(zǎn):去。即丢弃、忘记的意思。一说迅速。
故:故人,故旧,旧情。
无我魗(chǒu):不要以我为丑。魗,同“丑”。
好(hǎo):情好。
鉴赏
此篇无首无尾,诗人只是选择男子离家出走,女子拽着男子衣袖,拉紧他的手,苦苦哀求他留下的一个小镜头,以第二人称呼告的语气反复哭诉。全诗只有两章八句,既没有点明男子离家出走的原因,也没有交代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,然而诗人描绘的这幅平常而习见的画面,却是活灵活现的。诗中生动地描述了一幅似乎非常具体的生活场景:一对男女在大路上追逐,女的追上男的,在路边拉扯纠缠,还似乎有女子悲怆的哭诉声,她呼唤着男子,不断重复地说着:“不要嫌恶丢弃我!”“多年相爱不能说断就断!”除此,她已经没有别的话要说,仿佛自己的一切辛酸、痛苦、挣扎、希望都凝聚在这两句话中了。她多么渴望在自己的哀求下,他能回心转意,两人重归
创作背景
关于此诗背景,历来有多种说法,很难坐实,朱熹《诗集传》斥此为“淫妇”诗,戴君恩《读诗臆评》以为是妻子送别丈夫之诗。姚际恒《诗经通论》又说是“故旧于道左(旁)言情,相和之辞”。今人多主“弃妇”说,当是从朱熹说引出。
参考资料:完善
1、
王秀梅 译注.诗经(上):国风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164-165
2、
姜亮夫 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161-162
简析
《遵大路》是一首杂言古诗。全诗二章,每章四句,诗中刻画了男子离家出走,女子拽着男子衣袖,苦苦哀求他留下的小镜头,以第二人称呼告的语气反复哭诉,把平常而习见的画面表现得活灵活现。这首诗语言自然流畅、朴实无华,诗歌内涵具有极大的包孕性,能容纳多种设想与解读。
子产不毁乡校
左丘明〔先秦〕
郑人游于乡校,以论执政。然明谓子产曰:“毁乡校,何如?”子产曰:“何为?夫人朝夕退而游焉,以议执政之善否。其所善者,吾则行之;其所恶者,吾则改之。是吾师也,若之何毁之?我闻忠善以损怨,不闻作威以防怨。岂不遽止?然犹防川:大決所犯,伤人必多,吾不克救也;不如小決使道,不如吾闻而药之也。”然明曰:“蔑也今而后知吾子之信可事也。小人实不才。若果行此,其郑国实赖之,岂唯二三臣?”
仲尼闻是语也,曰:“以是观之,人谓子产不仁,吾不信也。”
墙有茨
诗经·国风·鄘风〔先秦〕
墙有茨,不可埽也。中冓之言,不可道也。所可道也,言之丑也。
墙有茨,不可襄也。中冓之言,不可详也。所可详也,言之长也。
墙有茨,不可束也。中冓之言,不可读也。所可读也,言之辱也。
精卫填海
佚名〔先秦〕
又北二百里,曰发鸠之山,其上多柘木,有鸟焉,其状如乌,文首,白喙,赤足,名曰:“精卫”,其鸣自詨。是炎帝之少女,名曰女娃。女娃游于东海,溺而不返,故为精卫,常衔西山之木石,以堙于东海。漳水出焉,东流注于河。《山海经》
昔炎帝女溺死东海中,化为精卫。其名自呼,每衔西山木石填东海。偶海燕而生子,生雌状如精卫,生雄如海燕。今东海精卫誓水处,曾溺于此川,誓不饮其水。一名鸟市,一名冤禽,又名志鸟,俗呼帝女雀。《述异志》